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5-04-28 10:36 |
最后更新: | 2025-04-28 10:36 |
瀏覽次數: | 7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北京通州、朝陽、海淀昌平順義豐臺房山區工業固體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資質證書找代理機構有保障
北京通州、朝陽、海淀昌平順義豐臺房山區工業固體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資質證書找代理機構有保障
北京通州、朝陽、海淀昌平順義豐臺房山區工業固體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資質證書找代理機構有保障
北京通州、朝陽、海淀昌平順義豐臺房山區工業固體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資質證書找代理機構有保障
北京通州、朝陽、海淀昌平順義豐臺房山區工業固體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資質證書找代理機構有保障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申請
的說明材料
一、具備完善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的說明材料
1.申請企業土地使用證明文件復印件。
2.廠區平面布置圖(應繪出:設施法定邊界;進貨和出貨裝置地點;各處理設施、貯存設施、配套污染防治設施以及事故應急池、排污口位置的位置等)。
3.貯存場地、分類貯存區的照片及文字說明,說明包括各分類區占地面積、貯存物品名稱及相應的防護設施等信息。
4.處理場地區域分布的說明及相應區域的照片,說明包括各區域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用途及配套設施情況等信息。
5.處理設施、設備,以及配套污染防治設施的照片、設計文件及文字說明。
6.詳細描述處理工藝及操作要求,包括工藝流程圖、產污環節和文字說明等信息。
7.主要處理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設計能力、數量、其他技術參數。
8.主要處理設備處理對象名稱、類別、形態和危險特性。
9.現有企業從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的,應提供近一年內的監督性監測報告的復印件。提供企業自行監測報告的,應當提供關于其符合相關監測質量要求的證明材料。
10.噪聲監測報告復印件。
11.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數據信息管理系統的所涵蓋信息的文字說明及截圖照片。
二、具有與所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相適應的分揀、包裝及其他設備的說明材料
1.運輸車輛的照片及文字說明。
2.運輸車輛牌照證明復印件。
3.委托其他單位運輸的,應提供委托合同及受托單位相關資質證明等材料。
4.場內搬運設備的照片或圖樣及文字說明。
5.包裝工具的照片或圖樣及文字說明。
6.存放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及其拆解產物(包括終廢棄物)的容器的照片及文字說明,包括存放含液體物質的零部件、電池、電容器以及腐蝕性液體的專用容器的照片及文字說明。
7.視頻監控設備檢驗合格證書(若有)復印件、照片及文字說明,說明包括監控設備的詳細參數、設備數量、監控點位置、存儲介質容量及保存期限等情況。
8.電子地磅的照片及文字說明,包括地磅數量、量程、場區分布情況等信息。
9.電表檢驗合格證書(若有)復印件、照片及文字說明。
10.有關應急裝備、設施和器材的清單,包括種類、名稱、數量、存放位置、規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11.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清單,包括種類、名稱、數量、規格、性能、用途等;不具備自行監測能力的,應當出具與有監測資質的單位簽訂的委托監測合同復印件。
三、具有健全的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說明材料
1.詳細說明不能完全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產物(包括終廢棄物)的名稱、類別、形態、危險特性、數量。
2.委托處理企業的名稱、處理類別、處理數量及處理資質證明材料。其中,危險廢物委托處理的,應提供所委托處理企業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3.委托處理合同復印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4.樣品室照片及文字說明,說明包括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產物(包括終廢棄物)及不能自行處理的元(器)件、(零)部件等信息。
5.詳細描述日常監測方案,對廢水處理、廢氣排放、噪聲等定期監測,使用濕法或化學法處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應當對地下水定期監測。日常監測方案應確定監測指標和頻率。企業自行監測的,應有省級環境保護部門認可的實驗室及人員資質,并制定監測儀器的維護和標定方案,定期維護、標定并記錄結果。
6.詳細描述處理環境污染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7.詳細描述作業過程中按照國家對勞動安全和人體健康的相關要求為操作工人提供的防護措施。
四、人員規定的說明材料
1.安全、質量和環境保護等的技術人員的職稱及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復印件。
2.技術人員與申請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間社保證明等。
3.與所處理產品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操作手冊。
4.詳細描述人員培訓制度。處理企業應當清晰描述涉及危險廢物管理的每個崗位的職責,并依此制定各個崗位從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培訓計劃應當包括針對該崗位的危險類廢物管理程序和應急預案的實施等。培訓可分為課堂培訓和現場操作培訓。
應急培訓應當使得受訓人員能夠有效地應對緊急狀態。這要求受訓人員熟悉:(1)應急程序、應急設備、應急系統,包括使用、檢查、修理和更換設施內應急及監測設備的程序;(2)通訊聯絡或警報系統;(3)火災或爆炸的應對;(4)地表水污染事件的應對等。
5.負責環保的技術人員參加縣級以上地方組織的環境保護工作培訓證明材料,如培訓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