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依據《出版管理條例》(20"/>
品牌: | 億滿程企服 |
服務項目: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
服務區域: | 廈門 漳州 泉州 福州及周邊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5-03-13 10:30 |
最后更新: | 2025-03-14 11:20 |
瀏覽次數: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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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設定依據
《出版管理條例》(2001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343號,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條: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七條: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