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設立保險經紀公司須具備如下條件:
1設立保險經紀及專業代理公司,其注冊資本的低限額為5000萬元,
2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員工不得少于30名,其中持有《書》的公司員工人數不得低于公司員工總數的1/2。
4具有符合任職規定的管理人員。
5具有符合規定的固定的營業場所。
保險代理公司轉讓: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件復印件;應標明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名稱的,如果法律、行政法規和決定規定公司名稱變更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營業執照正、副本 許可程序受理-審查-核準-打印注銷通知書。

保險代理公司的設立應符合以下條件:
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發起人:設立保險代理公司,應有相應的發起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為2-200人。
依據《保險代理機構規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一些特定主體,如、社團等不能投資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成為保險代理公司的發起人或者股東。
為了避免自我代理等機會行為,保險公司員工投資保險代理公司的,應當書面告知所在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的董事或者管理人員投資保險代理公司的,也應當根據《公司法》有關規定取得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同意。

如何成立一個保險代理公司:
1、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00萬元,且必須為實繳資本;
2、保險經紀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經紀”字樣,且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機構相同,中國另有規定除外;
3、港澳臺及外籍人士投資保險經紀機構,如果股份達到或超過25%,不屬保監局受理范圍,需直接向中國遞交設立申請;
4、股東、發起人信譽良好,近3年無重大違法記錄;
5、保險經紀機構擬任董事長、執行董事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報經中國核準:
1)大學專科以上;
2)持有中國規定的書;
3)從事經濟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經營管理能力,熟悉保險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的相關規定;
5)誠實守信,品行良好從事金融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00萬元的限制,且必須為實繳資本的限制;擔任金融機構管理人員5年以上或者企業管理職務10年以上,可以不受持有中國規定的書的限制。

保險代理公司的業務流程是什么:
1、向保險公司申請代理權代理的保險產品;
2、通過各種渠道進行銷售各家簽約公司的保險產品;
3、財產險,人壽險,團體保險保險公司產品均可銷售;
4、業務代理人銷售和保險公司銷售流程—樣。
我們公司始終秉承“誠信、互助、共生、共贏”的經營理念,憑借實力、出眾品質與廣大客戶建立良好合作關系,愿與更多的商家攜手合作,共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