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FTA: | 中巴fta產地證辦理 |
巴基斯坦: | 巴基斯坦FTA產地證代辦 |
FORM P: | FORM P產地證辦理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8 07:45 |
最后更新: | 2023-12-18 0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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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FTA產地證辦理流程和要求
中巴FTA產地證是出口到巴基斯坦國專用的原產地證書,是我國的原產貨物出口到巴基斯坦進口國海關通關時,國外客戶享受關稅減免待遇的必要憑證,證書英文名稱:《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與一般原產地證CO不同的是,中巴FTA產地證是商品進入自貿協定締約方進口國可享受關稅減免的“經濟國籍”。
中巴FTA產地證辦理流程:
——在我國,出口巴基斯坦的中巴FTA原產地證在海關檢驗檢疫局機構(商檢局)辦理,出口企業具備辦理資質的可以自己申請,或者也可以找代理代辦。企業有進出口權自己辦理需要先在商檢局備案登記,待審核通過后才能按照正常流程簽發原產地證書;(自己辦理流程比較麻煩)。如果企業沒有備案或者自己辦理不了的可以找代理代辦;只需按照代理提供的中巴FTA產地證格式填寫好信息即可,一個工作日出征。(流程簡單,無需備案)
證書辦理時間:
——中巴FTA原產地證在開船前后都是可以辦理的,開船前辦理需要確認好船期和船名航次,開船超過七天后辦理的算后發證書,后發證書不影響客戶清關使用。
簽證產品:
——中巴自由貿易優惠原產地證書的簽發,限于已公布的《協定》項下給予關稅優惠的產品,這些產品必須符合《中國—巴基斯坦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證書文字內容以英文填寫。
辦理區域:
——中巴FTA原產地證辦理沒有區域限制,只要是在我國正規機構簽發的都是可以使用的,不影響客戶使用。證書的簽證日期不能早于發票日期。
根據海關總署2018年第29號公告(關于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原產地電子聯網有關事宜的公告),自2019年起“中國—巴基斯坦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上線運行,出口巴基斯坦的報關單上應填寫中巴FTA產地證的證書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