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企業界都有個說法:開公司難,注銷公司更難。
注銷企業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有過經歷的人都知道,耗時耗力不說,還會花費不少。
現在,恭喜了!稅務注銷程序又雙叒叕簡化了!國稅總局宣布:資料不齊的也可直接注銷!繼續減輕會計的工作量!7月1號開始施行!1、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若需要取得清稅文書的,如何辦理稅務注銷?根據149號文條規定,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若符合市場監管部門簡易注銷條件,可以直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簡易注銷登記,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
實踐中還有一些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要求取得清稅文書。
《通知》規定這類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清稅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具體做法是,納稅人持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到注冊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2、依法破產的納稅人如何辦理稅務注銷?此類納稅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注銷,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對于納稅人仍存在的欠稅,稅務機關按照規定進行“死欠”核銷處理。
3、納稅人辦理稅務注銷前,“委托扣款協議書”如何終止?辦理稅務注銷前,納稅人不必向稅務機關提出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申請,稅務機關辦結稅務注銷后,系統自動終止“委托扣款協議書”。
4、《通知》減少了哪些報送資料?《通知》對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簡化了相關證件、資料的報送要求,包括:1.《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臨時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發票領用簿》。
2.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原件(原印件)。
3.上級主管部門批復文件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復印件)。
4.項目完工證明、驗收證明等相關文件原件(復印件)。
公司注銷的條件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2、公司章程規定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現;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注銷步驟1、依法成立清算組;2、公告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3、清算組接管公司,展開清算工作;4、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5、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6、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7、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三、公司注銷先稅務后工商到稅務局辦理注銷的企業,分為未領取/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一照一碼納稅人)兩種納稅人。
非一照一碼納稅人:一定要帶上稅務登記證的正副本,帶著公章填寫表格一照一碼納稅人:帶好營業執照的原件、復印件,帶著公章填寫表格。
1、有結存發票(含所有發票)的納稅人,需要先在開票系統中作廢未使用的發票,攜帶作廢發票到發票窗口驗舊繳銷;若發票已經全部填開使用,也需要先到發票窗口驗舊發票。
2、使用金稅盤或稅控盤的納稅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驟后,需要抄稅(當月數據),填寫《注銷企業防偽稅控設備登記表》,3、綜合窗口注銷報稅后,納稅人需要到信息中心注銷金稅盤或稅控盤。
4、以上步驟操作完以后,準備注銷前需要填寫的各種表單,填寫完畢以后到綜合窗口辦理:①增值稅申報表②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四、特別提示未完全辦理完注銷流程的單位,應在主管稅務機關正常進行納稅申報。
如果企業存在以下未辦結事項,一定要及時處理完畢,不然無法順利辦結注銷清稅流程。
(1)存在未申報、欠稅信息;(2)納稅人存在未驗舊的發票;(3)土地增值稅納稅人未完成土地增值稅清算;(4)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未完成企業所得稅清算;(5)存在未撤回出口退(免)稅備案的;(6)存在多繳(包括預繳、應退未退)稅款;(7)存在未結報的稅收票證;(8)存在報驗項目登記未核銷;(9)存在其他應結未結事項。
稅務辦理完畢后,拿到稅務出具的《注銷稅務通知書后》到工商,去工商辦理之前要登報注銷公司公告(一般登報滿45天后再去工商辦理注銷登記)。
04別虧大了!公司注銷后,這東西還能高價轉讓!注銷并沒有大家想得那么可怕!很多老板還不知道,公司注銷后,有一樣東西還是非常值錢的!那就是——商標!有人會問了,公司都注銷了,商標還能繼續用嗎?還能轉讓賣錢?當然可以!還記得曾經紅透半邊天的快播嗎?曾經占據全國網民數一半的用戶量,可見其火爆程度。
公司終宣告破產,清算注銷了,但快播這個商標的價值也是不菲的,可以通過貸款或者轉讓獲得高額的利益。
其實公司被注銷后,以公司名義申請下來的商標有兩種處理辦法:①商標轉讓②商標轉移一般發生轉移有以下兩種情況:1、作為商標權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繼承人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其注冊商標。
2、作為商標權人的企業破產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標權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業繼受。
注冊商標的轉移,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轉移手續。
注意啦!公司注銷后,商標轉讓、轉移有效期僅為一年!《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也就是說大家要注意的就是時間的期限,一定要在一年內完成轉讓。
別小看了公司注銷,注銷后要是能轉讓商標回個本,那是天大的好事,注銷前,稅務問題一定要處理好~如果您對這方面還是有疑問,歡迎私信小快進行咨詢↓小快后提醒各位會計和老板:現在注銷流程簡化,時間變短!如果您名下有公司沒有業務,已經停止經營,請記得一定要趁早注銷,千萬別因為注銷費勁就選擇不注銷,那都只能把問題像滾雪球一樣越積越大!切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