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品生產許可證》應當載明許可證編號、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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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5 05:10 |
最后更新: | 2023-12-15 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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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為5年。[1]
《藥品生產許可證》應當載明許可證編號、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企業類型、注冊地址、生產地址、生產范圍、發證機關、發證日期、有效期限等項目。其中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許可事項為:企業負責人、生產范圍、生產地址。
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企業類型等項目應當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中載明的相關內容一致。
企業名稱應當符合藥品生產企業分類管理的原則;生產地址按照藥品實際生產地址填寫;許可證編號和生產范圍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方法和類別填寫。[1]
藥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
1 、有營業執照;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驗手段;
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后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