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漳州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認證文件控制程序內容1、目的 對質量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進行控制,確保各相關場所使用文件為有效版本。
2、范圍 適用于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的內部文件、外來文件和資料的控制。
3、職責 3.1質量手冊由質量部負責編制,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
程序文件由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管理者代表審核,總經理批準。
作業指導書由各職能部門編制、審核,管理者代表批準。
3.2文管負責質量體系文件的發放、更改、回收的工作管理。
3.3 外來技術標準、圖紙由研發部接收并使用。
3.4 行政部負責組織對現有體系文件的定期評審。
4、工作程序:4.1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制定、審核、批準、按下列規定執行:序號 文件類別 組織制定 審核 批準1 質量手冊 質量部 管理者代表 總經理2 程序文件 相關部門 管理者代表 總經理3 作業指導書 相關部門 相關部門負責人 管理者代表4 記錄表格 相關部門 相關部門負責人 管理者代表5 外來文件 外部機構 確定文件有效性 外部機構4.2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歸口、分類、編號。
4.2.1各類文件按4.1規定編制完成后,由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各分管部門參加對文件的適用性、符合性進行會審,批準。
批準后的文件需要修改或更新時,要批準。
4.2.2經公司審批的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均應交行政部歸口管理。
4.2.3文管負責將收到的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按以下4.3規定進行編號。
4.3文件編號和版本規定4.3.1 質量手冊的編號 質量手冊編號:QM-001環境手冊編號:EM-001其中:QM是質量手冊英語縮寫;001表示順序號;EM是環境手冊英語縮寫;001表示順序號。
4.3.2 程序文件編號管理體系程序編號:MP-000其中:MP是管理程序的英語縮寫;000表示順序號,用三位數字表示。
4.3.3 作業指導書編號WI-00-000其中:WI是作業指導的英語縮寫。
00表示部門代號,用二位數字表示,各部門代號見4.4.3。
4.3.4 記錄編號R-XX-000-00其中:R是記錄的英語縮寫。
XX-000表示相關的程序文件或作業指導書的編號。
00表示順序號,用兩位數字表示。
4.3.5外來文件的編號外來文件的編號,用“外-順序號-年號”進行編號。
例如:外-001-2010,表示于2010年收到的第1號外來文件。
4.3.6文件的版本一次制訂時用1.0表示,小部分修訂時用1.1、1.2……等表示,大部分修訂或換版時用2.0、3.0……等表示。
4.3.7記錄表單的版本一次制訂時用1.0表示,修訂時用2.0、3.0……等表示。
4.4文件的發放、領用、借閱和復制4.4.1 質量體系文件分為“受控”和“非受控本”,“受控本”于公司內部和審核部門使用;“非受控本”為某種需要提供給公司以外的組織或個人使用。
4.4.2 文管制定“受控文件總覽表”,確定發放范圍,經主管批準后,按清單統一分發,在“文件發放、回收記錄”上登記,并將要分發的文件封面加蓋“受控文件章”,并給出分發號,收文者應在“文件發放、回收記錄”上簽字。
4.4.3 文件的領用a)文件使用者應在“文件發放、回收記錄”簽名后方可領用文件;b)各部門分發號及部門代號如下:c)因破損而重新領用的新文件,分發號不變,并收回相應舊文件;d)因丟失而補發的文件,應給予新的分發號,并注明已丟失的文件的分發號失效;e)發放部門作好相應發放簽收記錄。
4.4.4 文件的借閱、復制 借閱、復制與質量管理體系有關的文件,應填寫“文件借閱、復制記錄”,由管理者代表審批后向文件管理人借閱、復制。
復制的受控文件必須按4.4.2規定由文管辦理發放手續。
4.5文件和資料的保管。
4.5.1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的原件由文管負責保存。
文件都必須分類存放在干燥通風,安全的地方。
4.5.2已分發的質量體系文件和資料由文件持有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亂涂劃改,不準私自外借,確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識別和檢索。
4.5.3文管每季度對各部門文件保管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公司各部和使用版本的文件和資料。
當文件更新后,相應的“受控文件總覽表”也應予以更新。
4.5.4計劃、采購文件、通知書、清單等一次性有效文件由審批人批準后生效,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4.6文件的更改。
4.6.1文件需要更改時,由需要更改的部門提出并填寫“文件更改申請單”,說明更改理由并按4.1的規定審批后,交文管保存。
文管負責按“受控文件總覽表”和“文件發放、回收記錄表”進行更改。
4.6.2文件和資料的更改一般由原審批部門/人審批,若指定其他部門/人審批的,審批人應獲得審批所依據的背景資料,以保證更新的適用性。
4.6.3在更改時對個別文字的更改可采用“劃改”并 “簽名”。
對量大的更改,應更新受控原件版本并復印更改頁加蓋 “受控文件章”后,按“文件發放、回收記錄表”發給文件持有人,并收回原作廢文件頁,并在文件修訂記錄中記錄更改事項。
4.6.4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必須由文管收回,以確保有效文件的有效性。
4.6.5“非受控”文件不作修改控制。
4.7 文件的作廢與銷毀 4.7.1 所有失效或作廢文件由文管人員及時從所有發放或使用場所撤出,加蓋紅色“作廢文件”印章,確保防止作廢文件的非預期使用。
4.7.2 為某種原因需保留的任何已作廢的文件,都應進行適當的標識,加蓋紅色“作廢文件”印章。
4.7.3對要銷毀的作廢文件,由相關部門填寫“文件銷毀申請單”,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后,由文管人員負責銷毀。
4.8 外來文件的控制 4.8.1 各部門收到外來文件(顧客提供的產品圖紙除外)時,需由主管確認其適用性,并交由文管保管。
需要分發時,由文管控制分發以確保其有效。
4.8.2 行政部負責收集行業、國際法律法規;研發部負責收集行業技術的外來標準。
4.9 每年由行政部組織對現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進行定期評審,各部門結合平時使用情況進行適用性評審,必要時予以修改,執行4.6條款規定。
4.10 對承載媒體不是紙張的文件的控制,也應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電子文檔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存貯和備份。
4.11 作為記錄的文件應執行《記錄控制程序》。
5、相關文件 5.1 《記錄控制程序》 6、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