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勢: | 經驗豐富 |
優勢: | 專業團隊 |
優勢: | 疑難解決 |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直轄市 北京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3 13:26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13:26 |
瀏覽次數: | 78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93號萬達廣場9號樓6層
我司提供私募服務包含:主體公司設立,管理人備案,出具法律意見書,私募殼收轉,通道服務,異常解除,重大事項變更,私募保殼,產品發行,后臺維護等。
【新聞快訊:2023年已更新 又有明星基金經理加入基金行業“公奔私”的浪潮之中。
近日,中國基金業協會信息顯示,深圳市錦泉私募證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正式完成備案,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正是一年前離任的明星基金經理周心鵬。】
2022年12月30日,中基協發布通知,就《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征求意見稿)》及配套指引公開征求意見。
按照征求稿私募管理人備案新增要求如下:
1、私募管理人實繳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
2、提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的公司、合伙企業應當自市場主體工商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請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3、提請登記為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的,其經營范圍不得包含“投資咨詢”等咨詢類字樣。
4、不得使用共享空間等穩定性不足的場地作為經營場所,經營場所系租賃所得的,租賃期應當在1年以上。
5、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出資架構,無合理理由不得通過特殊目的載體設立兩層及以上的嵌套架構。
6、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負責投資管理的管理人員應當合計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權或者財產份額,實繳資本合計應當不低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實繳資本的20%,或者不低于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低實繳貨幣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的20%。
7、私募管理人專職員工不少于5人。其中,“專職員工”是指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正式員工。
8、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需要具有經營、管理或者從事資產管理、投資、相關產業等相關經驗,相關經驗不得低于5年。
9、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主要出資人近5年不得從事過沖突業務。
10、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或者執行事務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
11、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控制人應當具備下列工作經驗之一:
(一)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及其資產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機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或者擔任前述金融機構的管理人員;
(二)在、事業單位從事經濟管理相關工作;
(三)在政府及其授權機構出資設立并控股的企業或者上市公司,從事證券期貨投資管理相關工作或者擔任經營管理等職務;
(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證券期貨投資管理相關工作或者擔任管理人員;
(五)中國證監會和協會規定的其他相關工作經歷。
12、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實際控制人應當具備下列工作經驗之一:
(三)在政府及其授權機構出資設立并控股的企業或者上市公司從事股權投資管理相關工作或者擔任經營管理等職務;
(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從事股權投資管理相關工作或者擔任管理人員;
(五)在擬投領域相關企業從事管理工作或者技術工作,或者在科研院校從事相關領域研究工作;
(六)中國證監會和協會規定的其他相關工作經歷。
13、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以及負責投資的管理人員需要有相關工作經驗不低于5年,工作經驗與申請類型相一致,不能一級、二級混用。
14、 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負責投資管理的管理人員應當具有近5年內連續2年以上的作為基金經理或者投資決策負責人管理的證券期貨產品的投資業績,單只產品管理規模不低于2000萬元。多人共同管理的,應提供具體材料說明其負責管理的產品規模;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按平均規模計算。前款規定的投資業績不包括個人或者企業自有資金證券期貨投資、作為投資者投資基金產品、管理他人證券期貨賬戶資產相關投資、模擬盤交易等其他無法體現投資管理能力或者不屬于證券期貨投資的投資業績。
15、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負責投資管理的管理人員應當具有近10年內至少2起主導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的項目經驗,投資金額合計不低于3000萬元,且至少應有1起項目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股權并購或者股權轉讓等方式成功退出。其中主導投資是指相關人員主持盡職調查、投資決策等工作。上述業績要求應當提供盡職調查、投資決策、工商確權、項目退出等相關材料。
16、合規風控負責人需要具有投資相關的法律、會計、監察、稽核等工作經驗,或者資產管理行業合規、風控、監管和自律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并且相關工作經驗不低于3年。合規風控負責人不得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總經理、執行董事或者董事長、執行事務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等職務。
17、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員2年內在3家及以上單位任職的,或者2年內為2家及以上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相同業績材料的,其相關從業經歷和投資業績證明原則上不予認可。
18、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所持有的股權、財產份額或者實際控制權,除另有規定外自登記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
19、私募基金初始實繳募集資金規模除另有規定外,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私募證券基金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二)私募股權基金不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但創業投資基金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