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律所分所注冊審批過程中,可能會有一些細節容易被忽略;我們將特別關注這些細節,并在指南中進行重點強調;無論是填寫申請表格時需要注意的細節,還是提交材料時需要特別留意的事項,我們都會提前告知,確保您的辦理順利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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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律師法》及《律師事務所分所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
律師事務所可以設立分所。
設立律師事務所分所需要滿足的條件:
1、成立時間滿二年,有十名以上專職律師,年業務收入在五十萬元以上
2、在提出設立分所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未受過紀律處分
3、派駐分所的專職律師在二名以上,派駐分所的負責人必須具有兩年以上專職律師執業經歷
設立律師事務所分所流程:
1、在局進行備案登記
2、在律師協會進行注冊登記
3、發布公告
4、備案核準
5、律師協會進行備案登記
6、領取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
注:廳(局)按照規定的條件審核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