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江區、蕭山區、錢塘區經信局(經信科技局)、財政局,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杭州市城市試點工作,經研究,決定開展首批改造項目征集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和條件杭州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依法納稅,規范管理,合法經營,屬于汽車零部件、生物醫藥及健康、通訊設備制造三個細分行業的中小型制造業企業。原則上首批改造項目應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其中示范企業應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二、征集流程本次征集由企業自主申報,區、縣(市)推薦(推薦名額不限)、專家評審、備案確認等環節組成。
1.企業按照要求如實填寫《杭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首批改造項目申報表》(附件1),并準備相關佐證材料,于2023年12月7日17:00前將申報材料紙質件(加蓋公章、膠裝成冊)2份和電子版(蓋章掃描件)光盤1份報送至當地區、縣(市)經信部門。2.相關區、縣(市)經信部門牽頭,分細分行業填寫《杭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首批改造項目征集匯總表》(附件3),連同企業申報材料紙質件1份和電子版(蓋章掃描件)光盤1份,于2023年12月12日17:00前行文上報杭州市經信局(電子版發送至@.com;聯系人:梁超,陳安琪;,85257094)3.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試點符合性篩選,并確定第1批試點項目。4.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向有關企業下達試點任務,并備案試點項目實施方案。三、入選項目企業權益入選項目企業優先享受杭州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相關政策及公共服務項目扶持,改造完成達到制造業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二級及以上標準(詳見附件2),享受一定比例的財政資金補助,列為示范的項目(企業)享受一定額度的財政資金獎勵。已獲得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已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財政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企業〔2022〕22號)中改造試點的中小企業,中央財政資金不再重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