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尼特: | 1 |
單價: | 15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江西 南昌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12:01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12:01 |
瀏覽次數: | 132 |
采購咨詢: |
請賣家聯系我
|
什么是BVI經濟實質申報?
·BVI經濟實質申報是基于Economic Substance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Act(簡稱“經濟實質法案”)和Beneficial Ownership Secure Search System Act(簡稱“BOSS法案”)兩項法案要求,衍生出的BVI公司維護行為。出于國際稅收管轄合作的考慮,《經濟實質法案》對落入其監管范圍的法律實體(包括BVI公司、合伙企業等)提出了經濟實質要求,并由BVI國際稅務機關(ITA)作出是否滿足要求的認定。為輔助ITA的經濟實質審查,BVI公司應當向其提供有關信息的行為即所謂“BVI經濟實質申報”。
·經濟實質申報建立于2017《BOSS法案》所建立的受益所有權安全搜索系統申報之上,故申報的具體信息要求等載于BOSS法案。
·經濟實質申報的流程是1)公司通知注冊代理人;2)注冊代理人錄入BOSS數據庫。
BVI經濟實質申報的目的是什么?
·對英屬維爾京群島政府而言,
經濟實質申報是為收集BVI公司和法律實體的相關信息,俾使BVI國際稅務機關監督一個實體是否正在進行相關業務,以及如果是,該實體是否符合《經濟實質法案》所提出的要求。
·對BVI公司而言,
經濟實質申報是維護公司良好存續所要求的行為。BVI國際稅務機關將根據經濟實質申報的信息對公司是否滿足經濟實質作出認定,而是否能通過認定對BVI公司十分重要。
根據《經濟實質法案》第12條規定,對應滿足經濟實質要求而未滿足的法律實體,第一次被認定未滿足將處以5,000-20,000美元罰款(高風險知識產權法律實體則為5,000-50,000美元);第二次被認定未滿足將處以美元罰款(高風險知識產權法律實體則為美元)。
持續不滿足經濟實質要求的行為將導致公司被除名。在第一次不滿足認定作出后,如主管機關認定公司不可能滿足經濟實質要求,可向金融服務委員會要求直接除名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