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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廣東 深圳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9:16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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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口退稅條件以及流程
東莞出口退稅流程,即指企業在出口商品后,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申請退還出口稅款的流程。該程序主要適用于在東莞地區有關海關備案,已具有出口權利的出口企業所適用。
一、退稅適用范圍
要了解出口退稅的適用范圍。依據國家相關政策,以下類型商品均可申請出口退稅:
1.出口貨物:除了淘汰類商品和不符合國家政策的商品,如進口貨物等,其它均可申請;
2.增值稅發票:企業出具的增值稅發票和進出口業務發票。
二、申報流程
企業要想獲得出口退稅,需要經歷以下流程:
1.備案:企業需在出口地區的海關備案(即申請備案資格),取得出口資格,以正常合法的方式出口相關商品。
2.出口貨物:出口企業需將貨物一并打包清關,辦理相應手續,如單證確認、收匯等。
3.提交退稅單據:出口公司在申報時間內通過電子申報口岸將退稅單據及相關發票等相關信息提交到海關(自己繳納的保證金已拿回)。
4.退稅核驗:海關將審核企業所提交的申請表格。如果符合標準,開始進入退稅自動核銷系統,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退稅核銷作業單自動成立。
5.審核:退稅核銷作業單完成后,海關將對企業所報關的貨物進行核對,如發現有不符規定的情況,立即通過抽查等方式進行審查。
6.退稅:如企業所提交的文件審核通過,海關將開始進行出口退稅,按照申報資料開具退稅支票,打印退稅票據,付款到企業指定的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