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責任”?而“責任”和“義務”又有什么區別呢?就我的理解,“責任”就是隨著我們成長而應該承擔的與我們能力相適應的任務、使命。比如尊老愛幼、愛護環境、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等。而“義務”是指外界規定的具有一定強制性的需要我們履行的負擔。比如遵守法律法規等。“責任”和“義務”的區別在于二者產生的條件不同。
規范法治教育講堂課程。把法治教育教育任務納入教師考核范疇,真正作為一門學科去分配課時、編寫教材、布置任務,作為硬性規范完成。
加強學生的法制安全宣傳教育,可以充分利用校園各種宣傳形式、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對學生進行愛國教育、法律知識、禁毒知識、國家安全知識、校園欺凌事件、自我保護意識等內容的教育,拓寬學生的法律法規知識面,提高自覺遵紀守法的意識,增強學生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約束能力,達到矯正學生不良行為的目的。
只有加強青少年的法制觀念,培養他們高尚的道德觀念和情感,才能使他們依法規范自己的行為,懂得違法犯罪行為的危害及法律責任,樹立遵紀守法的意識,樹立防范違法犯罪的意識,才能提高我們這一代的素質,進而提高全民族的素質,才能有效地預防犯罪,保證社會的團結,最終實現我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目標。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主要圍繞“1+3”思路建設,即由“一個青少年權益保護中心"統籌管理“12355 青少年服務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心理咨詢室”3個服務平臺。
我們針對未成年人在學習中面對的形形色色知識進行科技化數字化普及,通過我們專業團隊設計,把互聯網中的內容以及書本內容進行提煉,做到去其糟粕,再通過數字化3D化,VR沉浸式體驗化,讓普法內容系統且容易理解,我們通過多媒體數字展廳、未成年普法教育展館,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廳展館,,法治教育課堂、中小學普法基地等,從點到面的內容制作,讓法治教育再體驗中學以致用,最重要的是不需要死記硬背,而是通過科技手段如如VR技術,如全息投影,如5D互動體驗平臺,如多人互動搶答等,把知識融入游戲,通過體驗式學習做到舉一反三,更能利于多媒體數字技術還原以及做到預見性的體驗。不再是想象中學習,而是再視覺及思維中知道法律帶來的幫助及法律的限度。
我國對青少年進行與法治的教育具有久遠的戰略意義。展開法治文明示范點評選、“十佳法治單位”“十佳法治人物”評選活動,在廣播電視和報紙上開辦“夏都說法”“經視法案”“有請當事人”“法潤三江源”等法治節目(欄目)97個……
法律是一種行為規范,是人們行為的尺度和標準。法律是神圣的,在現代社會,公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國家的治理離不開法律,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學習法律常識,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是青少年健康成長和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