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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江西 南昌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2:10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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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相關事項
截止2003年4月30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1個成員國,其中加入"協定"的成員國有52個,加入"議定書"的成員國有58個。 "協定"和"議定書"的不同
1、國家基礎注冊不同 一個商標申請國際注冊,指定保護的國家是"協定"成員國的,該商標必須是在原屬國已經注冊的商標或是經初步審定后的商標,方可提出國際注冊申請。如果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議定書"成員國時,該商標可以是在原屬國已經注冊的商標,也可以是被原屬國商標局受理但未經初步審定的注冊申請。
2、工作語言不同 "協定"所使用的工作語言僅為"法語";"議定書"所使用的工作語言可選quot;法語"或"英語"。
3、繳費不同 如果申請國際注冊的商標所指定保護的國家是"協定"成員國,該申請只要按照馬德里協定所規定的統一規費交費即可。如果該商標指定保護的國家是純"議定書"成員國,該申請除需繳納馬德里協定規定的統一規費外,還需依照各國規定繳納單獨規費。
4、審查期限 "協定"成員國的審查期限為十二個月,而"議定書"成員國的審查期限可以是十二個月,也可以是十八個月。
5、國家基礎注冊與商標國際注冊的關系不同 在"協定"成員國指定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自國際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如果該商標在原屬國國內注冊已全部或部分被撤銷、注銷,那么,無論國際注冊是否已經轉讓,該國際注冊被撤銷。 在純"議定書"成員國指定保護的國際注冊商標,自國際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如果該商標在原屬國國內的注冊已全部或部分被撤銷或注銷,商標所有人可以該商標被撤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所指定的"議定書"成員國商標主管機關提交一份申請,并按照各成員國的規定繳納一定的費用,即可將該商標的國際注冊轉換為在該國家的國家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