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每家公司的業務款項都是有專門的公司對公賬戶,對公賬戶的款項只是公司業務使用,或者是說作為公司的股東,按照20%的個人經營所得稅也就是我們常講的分紅稅,繳納了后可以從公司賬戶轉到股東私卡上,成為股東的私有財產。

公司公賬上的款項,除開要給股東分紅需要“公轉私”,還有一些外包業務、員工工資需要的。這些公轉私都是要繳納相應個稅的,帶來一定的稅負壓力,今天小編帶來了合法減輕這些方面稅負的優惠政策。是股東分紅的問題,個人經營所得稅在一些稅收洼地園區是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的,入駐到園區內的企業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后,核定的個人經營所得稅僅0.3%起,電子稅務系統上也會顯示核定征收的。想要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入駐的企業也不需要在當地辦公。

是我們給一些外包業務,對方沒有企業,只能從公司公賬上轉款給對方私卡,這種稅率也是20%-40%。這種情況可以在稅收洼地園區進行自然人代開,綜合稅率也是在2%起的,稅負得到極大的減輕。代開出相應的發票,企業方還能抵扣所得稅,完稅證明也會一并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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